哈爾濱平房區招生工作方案 哈爾濱市平房區招生辦電話

一、認真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規定和要求
(一)公辦小學招生
1.招生入學對象 。2023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年滿6周歲(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區常住戶口或在我區居住且符合在我區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 。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需暫緩入學的,應由其法定監護人向其戶籍地所在學區公辦小學提出推遲一年入學的申請,由學校報區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暫緩入學 。暫緩入學期滿,沒有特殊原因的應及時入學,確需繼續暫緩入學的,要繼續提出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繼續暫緩入學 。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可向所在區教育局提出入學申請 。未按時提出申請,擅自延緩入學的超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置入學 。
2.按學區就近入學 。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目標要求,合理劃定學區 。公辦小學校招收區教育局劃定的入學學區內和統籌安排的適齡兒童,不得跨學區招生 。適齡兒童入學報名時,應提交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的戶口簿、住宅產權證或公有產權住宅承租證等證件 。適齡兒童在學區學校入學,遵循“兩個一致”原則,即:適齡兒童戶籍應與其父母戶籍一致(戶主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址與住宅產權證或公有產權住宅承租證一致(住宅產權人或公有產權住宅承租人為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集體戶口和產權不足100%的住宅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 。
不符合“兩個一致”原則的,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置學校就學 。統籌安置辦法為:
區教育局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在招生學校招收學區內生源后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根據相對就近原則,進行統籌安置 。統籌安置時按以下原則及優先順序安置,額滿即止 。
(1)適齡兒童同法定監護人與兒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戶口,且房屋產權人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同等情況下以遷戶時間先后為優先順序安置)
(2)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新購房且已入住,但未遷戶的(同等情況下以購房時間先后為優先順序安置);有平房區戶籍但無房產的(戶主必須是兒童法定監護人) 。
(3)外來務工人員及隨遷子女已辦理居住證的 。(同等情況下以取得居住證時間先后為優先順序安置)
(4)符合“兩個一致”原則,但因個人原因未在全市統一規定的入學報名時間內報名的 。
對于統籌安置時學額已滿的,由區教育局相對就近安置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
2023年小學學區劃定為:
友協一校學區:北廠區域內友協大街以東,建文街以南的居民住宅 。
友協二校學區:北廠區域內友協大街以東(含東輕1-12號家屬樓),建文街以北的居民住宅,招商學府1872小區居民住宅 。
友協三校學區:新銀街、谷豐東街以東,新疆大街以南,友協大街以西的居民住宅 。
機裝街以東,建文街以南,谷豐東街以西,友協西頭道街以北合圍小區(宜居新家園)的居民住宅,此區域適齡兒童可以選擇友協三校或新疆二校入學,過渡期3年 。選擇后執行對口升初中政策 。2026年起此區域計劃調整為友協三校學區 。
新疆一校學區:新和街、經新疆大街至機裝街以西,濱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
新疆二校學區:新和街、經新疆大街至機裝街以東,友協大街(北段)經新疆大街至新銀街、谷豐東街以西,濱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
機裝街以東,建文街以南,谷豐東街以西,友協西頭道街以北合圍小區(宜居新家園)的居民住宅,此區域適齡兒童可以選擇新疆二?;蛴褏f三校入學,過渡期3年 。選擇后執行對口升初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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