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成都在蓉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政策( 三 )


2.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核實申請材料 。
3.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學生就讀學校 , 并通知申請人 。
四、申請材料
(一)法定監護人須填寫《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轉)學申請表》(見附表) 。
(二)申請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外籍人士為其子女申請入學 。須提供申請人及子女有效外國護照及有效中國簽證證件;親子關系證明(或監護關系證明);申請人一方或雙方在蓉居住和投資(或工作、學習)相關證明材料等 。
2.法定監護人為其適齡外籍少年兒童申請入學 。須提供申請人《居民身份證》、申請人在蓉戶籍證明(或成都市居住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國(境)外出生證明、有效外國護照及有效中國簽證證件;親子關系證明(或監護關系證明);申請人一方或雙方在蓉居住和投資(或工作、學習)相關證明材料等 。
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 有關外文證明材料應當翻譯成中文 。中小學在校學生轉學時須提供原學校就讀證明 。
五、學生管理
(一)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中小學校、幼兒園 , 應為符合入學條件的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提供方便 , 并建立規章制度 , 對接收學生的學習、生活、安全等切實加強管理 , 為他們的正常學習、生活創造良好條件 。
(二)學校應將接收的學生納入學籍管理 , 教育和引導學生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校紀校規 。除安排必要的漢語補習外 , 一般不為外籍學生單獨編班 , 外籍學生可以申請免修道德與法制課 。如發生傷害事故 ,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處理 。
(三)學生在校完成學業 , 考試合格 , 由接收學校發給義務教育完成證書或高中畢業證書 。
六、其它
(一)根據本辦法 , 各區(市)縣應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
(二)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 有效期2年 。如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廳出臺新的政策 , 從其規定 。原《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在蓉外籍人士及港澳臺人員子女入學辦法的通知》(成教外〔2003〕9號)同時廢止 。
附表: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轉)學申請表
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轉)學申請表
由學生家長填寫



【2022成都在蓉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政策】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別
國籍 從何地轉入
居住地址
身份證件號碼(護照)
簽證號碼及有效期
原就讀學校及年級







父(監護人) 出生年月 國籍
身份證件號碼(護照) 簽證有效期
電話
居住地址(或戶籍地址)
母(監護人) 出生年月 國籍
身份證件號碼(護照) 簽證有效期
電話
居住地址(或戶籍地址)
區(市)縣教育
行政部門意見
經審核 , 該生符合入學條件 , 安排入
學校(幼兒園)就讀 。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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