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海未就業畢業生見習補貼每年什么時候申報?

鎮海未就業畢業生見習補貼每年什么時候申報?
申報時間
見習補貼申報一年一次 , 申報時間為每年的10月8日至31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
補貼標準
享受區財政給予每人每月不低于當地當年度最低月工資標準50%的實習補助 , 實行先發后補 , 由實習單位先行墊支 , 待高校畢業生實習結束后由實習單位向區人力社保局申報 , 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核無誤后 , 由區財政局核撥 。享受月份按實際參加就業見習時間為準 , 非因本人原因一般不少于1個月 , 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 。
【鎮海未就業畢業生見習補貼每年什么時候申報?】申報條件
由接收寧波生源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基地負責申報 , 申報時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寧波生源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區內高校畢業生實踐(見習)基地參加就業見習 。
2、按規定為其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 發放實習生活補貼的 , 實習生活補貼不得低于當地當年度企業職業最低月工資標準 。
3、辦理過未就業登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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