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溫州甌海區第二批人才住房申請時間+申請方式+申請入口( 二 )


四、房源情況
甌海區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房源共3個項目,總建筑面積35525平方米,總套數312套,具體房源情況見附件 。
五、應知事項
(一)所稱的我區用人單位:
①在甌機關事業單位;
②區屬國有企業;
③注冊地和主要納稅地在甌的企業,包括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房地產企業除外(以營業執照上經營范圍中的第一項業務作為判斷依據,具體由市監部門進行審核認定) 。
隸屬關系原則上按注冊地確定,注冊地與主要稅收地不同的以主要稅收地為準 。主要稅收地以稅務部門意見為準 。
(二)所稱的學歷根據學信網查詢結果確定,海外學歷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 ?!叭罩啤睘榉窃诼殞W歷教育,要求全脫產就讀,以實際情況為準,畢業生證書載明的類別為參考 。所稱的技師指取得浙江省內人力社保部門核發的二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的人員 。所稱的職稱根據全國專業技術資格分類標準確定,省外職稱需按規定經過確認或轉許 。
(三)所稱的全職工作是指人才每年在甌工作9個月以上(海外人才可放寬至6個月),且已以甌海用人單位的名義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或依法繳納個稅,其中機關事業單位以人事關系為準(海外人才除外) 。社會保險或者納稅中斷的,視為該人才已離開用人單位 。
(四)所稱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額以人才所在單位出具的《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導出具體路徑:“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查詢統計-單位申報記錄查詢”)“累計情況-累計收入額”項目和《個人所得稅繳納記錄》等確定 。
(五)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起10年內為產權行政限制,不得上市流通周轉、不得辦理抵押貸款(用于購買本套住房的公積金和商業按揭貸款除外),發生購房人離溫、離職未就業創業6個月以上、違反合同約定等情形的,實施機構有權按規定回購人才住房 。
(六)所稱的政府住房優惠政策,是指:
(1)申請人及配偶均未享受過政府優惠政策購(建)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房改房、單位集資聯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不包括共同申請時的未成年子女)、限價商品房、批地建房和人才公寓等 。
(2)申請人及配偶未申領過購房補貼,包括人才購房補貼、高校等事業單位發放的購房補貼 。申請人離異或再婚的,原婚姻存續期間享受過的優惠政策列入核查范圍 。
(七)申請人認購人才住房后,已建立住房公積金補貼帳戶的,在簽訂購房合同后,不再向本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補貼,原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補貼可按規定提取 。
(八)申請人未參加當期搖號選房的,其當期配售資格終止;兩次參加搖號均未選房認購的,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
(九)申請人選房后逾期不簽訂人才住房房屋買賣合同(補充協議)或不按合同規定繳納房款的,視同自愿放棄當前申購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
【2021溫州甌海區第二批人才住房申請時間+申請方式+申請入口】(十)具體樓盤項目詳情、購房合同及補充協議等和開發公司約定的事項請在申報前提前和開發公司咨詢了解 。
(十一)對弄虛作假騙取配售資格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核實取消其分配資格,收回人才住房,單位和個人列入人才住房優惠政策申請黑名單 。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由主管部門或監察部門依法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
聯系電話:人才辦88538082,住建部門:88510598,88529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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