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溫州甌海區第二批人才住房申請時間+申請方式+申請入口

一、申請時間
2021年3月25日至4月25日 。
二、申請條件
配售人才住房的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且已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全職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單位的名義依法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或個稅)36個月以上(其中ABCDE類人才由單位提交《關于XX破格申請配售型人才住房的報告》可放寬至1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溫州市范圍內無住房且在2019年12月24日之后無住房交易記錄,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溫名下住房建筑面積低于60平方米(含),均未享受過溫州政府住房優惠政策 。
1、全職在我區用人單位工作且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為溫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ABCDE類人才(按《溫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2021)》<溫委人〔2021〕1號>執行;
2、全職在我區中小學(幼兒園)、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且貢獻積分值達到100分以上(按《溫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舉實施辦法貢獻積分指標》<溫委人〔2019〕13號>執行;
3、全職在我區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中介機構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溫州市緊缺專業人才需求目錄》(按《溫州市緊缺專業人才需求目錄(第一版)》<溫委人辦〔2020〕5號>和《溫州制造業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鏈提升繼續緊缺人才目錄(2020)》<溫委人辦〔2020〕10號>執行)范圍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且近兩年年工資薪金所得額達到10萬元及以上(以所在單位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額為準) 。
一個家庭有多人符合申購條件的,僅限申購一套,配售房源以主申請人單位隸屬地發布的公告為準 。
三、申請流程
(一)網上申報 。
用人單位登錄“溫州市人才住房綜合信息管理系統”按提示填報單位信息、申請人信息,并如實上傳以下附件(經單位審核蓋章和負責人簽字):
申報入口:http://115.223.34.156:9080/extcomponent/security/talent_login.jsp
(1)本人及配偶身份證(護照);
(2)學歷證書;
(3)簽訂3年以上全職工作合同和相應證明材料;
(4)在甌依法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或個稅)36個月以上證明材料,其中ABCDE類人才由單位提交《關于XX破格申請配售型人才住房的報告》,可放寬至1個月;
(5)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相關法人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以及用人單位近6個月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完稅證明;
(6)根據人才類別提供以下相應資料:
①ABCDE類人才稱號入選文件或榮譽證書;
②中小學(幼兒園)、醫療衛生機構貢獻積分值計算表及證明材料;
③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以及近兩年年工資薪金所得額達到10萬元及以上的證明材料即《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和《個人所得稅繳納記錄》 。
企業隸屬關系原則上按注冊地確定,注冊地與主要稅收地不同的以主要稅收地為準 。
(二)并聯審核 。
人才資格由區委人才辦會同區人力社保、科技、教育、衛健等有關單位進行審核,住房資格由區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審核 。對通過人才資格條件、住房資格條件審核的人才名單,在甌海區人民政府網網站進行資格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 。根據房源情況和通過資格審核人才數情況,制定認購方案,并在甌海區人民政府網網站發布搖號選房公告,公布搖號選房方式 。
(三)搖號選房 。
委托公證處,組織取得認購資格的人才根據搖號選房公告到指定地點,按人才層次從高到低搖號選房 。同層次人才先搖取順序號,再按順序號分組入場,在規定的時間內選房并確定具體房號,同組先選先得 。具體流程以發布的搖號選房公告為準 。搖號選房后,進行公示、簽訂合同(補充協議)和承諾書以及辦理相關證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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