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流程 北京通州區工作居住證辦理指南( 三 )


2.線下審核
系統操作完成后,單位經辦人須在24小時后(系統需要自動比對員工社保)、30日內(超過規定時限,系統將自動退回)持以下常規材料和申請條件相關材料到工作居住證受理部門進行現場審核:
Ⅰ.常規材料(所有申請人均須提供)
(1)《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請表》原件1份(由工作居住證管理系統導出后打印,加蓋單位公章);
(2)申請單位出具的《關于為XXX新辦<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申請報告》原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申請報告應寫明單位基本情況、申請人基本情況和業績表現、申請原因、隨往人員基本情況;
(3)誠信聲明原件一份(需要單位法人或負責人簽字,申請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4)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正反面清晰印在一張A4紙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戶口所在地與身份證住址不一致的,還需要提供戶口簿原件、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1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注意:申請人須未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女性工人身份不超過50周歲) 。
(5)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若勞動合同期限以完成某項任務為期限,須另附說明,寫明合同具體結束時間);
(6)合法穩定住所材料:
申請人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居住證》或加蓋公安部門戶口專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證確認單》原件及復印件1份(居住證正反面清晰印在一張A4紙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如申請人未取得《北京市居住證》,則按照其在北京市的住房情況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A.自有住房的:
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網簽合同中應包含《聯機備案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房產已抵押的,提供銀行抵押合同,留存房本復印件的一并提供 。房主是申請人配偶或者夫妻共有的,還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結婚證、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B.租住房屋的:
提供尚有6個月以上租賃期限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原件及復印件;租住居民戶房屋的,還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網簽合同中應包含《聯機備案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租住農村宅基地房屋的,還需要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C.居住單位公房的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房屋產權證明(產權人為單位)或租賃合同(產權人非單位)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居住證明原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
D.居住親友住房的出具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親友雙方簽署的借住聲明(說明親友關系)原件1份;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
注意:住房材料必須合理合法,須位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且房屋用途須為住宅(辦公、酒店及商用房屋不屬于住宅) 。
(7)申請人自申請之日起近12個月在京連續繳納的《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單位經辦人須手寫注明“XXX連續繳納情況屬實”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
用人單位登陸“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在代扣代繳項目欄的“查詢統計”功能中,點擊“個人扣繳明細查詢” 。輸入“稅款所屬期”,(從入職本單位月份打印至今,最近12個月需要連續繳納)和“姓名”后導出 。如果員工存在有個稅為 0 情況,請打印導出表格的標簽 2“綜合所得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財務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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