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公積金租房及購房貸款調整 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

(一)提取政策調整情況 。
本次調整的提取政策中,取消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次數限制 。原政策規定:因承租本市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或其他住房的,每年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新政策規定:支持通過租賃方式解決住房問題 。承租本市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賃住房或其他租賃住房的,年度內可通過“鄭好辦”線上平臺或線下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單身繳存家庭年提取金額為18,000元,已婚繳存家庭年提取金額為36,000元 。
【鄭州公積金租房及購房貸款調整 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
(二)貸款最高額度調整情況 。
新政策實施后,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購房人夫妻雙方繳存情況均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時,最高貸款金額由8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僅購房人繳存情況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辦理家庭第二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金額由60萬元調整為80萬元,且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審批標準由原來不得超過家庭繳存賬戶余額的15倍,調整為不再結合家庭繳存賬戶余額認定 。
(三)貸款申請條件調整情況 。
新政策實施后,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條件,由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調整為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 。同時,繼續禁止受理家庭第三套住房和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