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賢縣2023年外地初中畢業生返回原籍錄取高中辦法

進賢縣2023年外地初中畢業生返回原籍錄取高中辦法
根據《江西省2023年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規定》文件精神,結合進賢縣實際,2023年外地初中畢業生返回原籍錄取高中,須提供以下材料審核辦理:
辦理材料:
1、2023年參加中招考試的準考證 。
2、學生學籍信息明細表(學籍卡) 。
3、戶口簿(考生戶籍須為以家庭為單位的居民戶籍,且3 年內未辦理戶籍遷移手續;學?;蚱渌麊挝患w戶籍、投靠親屬戶籍、與戶主無親屬關系戶籍等不作為普通高中錄取的戶籍依據)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二份 。
4、考試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中招部門出具的中招考試成績證明(含總成績、各科成績、當地考試成績滿分及網上成績查詢方式)原件和復印件,南昌市城區學??忌峁┓謹导纯?。
5、考生考試所在地錄取分數線 。
辦理時間及流程:
以上材料須于7月12日—7月20日交進賢縣教育考試中心217(逾期不再接收材料),經審核錄取資格并依據折算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確定錄取學校后發放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考生執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于規定時間到錄取學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 。
本文內容來源:進賢縣教育體育局,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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