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居住證怎么辦理 泰州市居住證如何辦理

一、辦理條件
1、年滿16周歲,因務工、經商等擬在居住地居住6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在申報居住登記的同時申領居住證 。
2、未滿16周歲或在居住地求學、培訓、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流動人口,自愿申領居住證 。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 。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
注:江蘇實行全省“一證通”制度,居住證全省通用,在本省外市已經辦理過居住證的,無需重新辦理,但應當憑居住證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
二、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填寫《居住證申領表》 。
2、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
(1)居住在本人所有權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購房合同 。
(2)居住在非租賃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證件、房主同意居住說明和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 。
(3)居住在租賃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
(4)居住在用人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交用人單位居住證明和勞動合同 。
(5)居住在就讀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交就讀學校的居住證明和學習證明 。
三、辦理流程
1、線上預約
通過“泰州公安微警務”微信公眾號進入微信申辦居住證
【泰州市居住證怎么辦理 泰州市居住證如何辦理】(1)微信公眾號搜索關注“泰州公安微警務”,點擊“服務”進入“微警務”頁面;
(2)點擊“智慧服務”進入“泰警通辦”,在對話框回復“居住證”進行線上預約 。
注:可在“泰州公安微警務”公眾號參考警務地圖,選擇更加便捷的辦事地點 。
2、線下辦理
(1)對于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會進行當場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發證 。
(2)到派出所現場領證時,應當本人攜帶身份證件及相關居住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經現場核實無誤后,復印件交由派出所留存,并對證件激活發放 。
注:當地派出所一般受理時間為周一到周六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其他時間受理急辦和預約 。(具體時間需致電當地派出所咨詢)
四、辦理費用
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工本費 。換領補領按照省級財政部門、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繳納工本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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