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期限 衡山縣經濟開發區公租房租賃合同管理

衡山縣經濟開發區公租房租賃合同管理(內容+期限)
(一) 入住條件審批
1. 園區內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務工人員的審批程序:個人申請→企業證明→公司管理中心審查→公司審核→園區審批
2.園區外符合保障性住房條件的其他配租人員的審批程序:個人申請→社區或村委會核查→公司管理中心審查→公司審核→縣住房保障辦審批
3.配租價格:園區內用人單位符合條件的租賃人員的租金為3.5元/㎡/月、押金為2萬元/套 。園區外符合保障性住房條件的租賃人員經審核后,按園區內人員的標準對待 。其他人員按市場價格的租金標準為5元/㎡/月、押金3萬元/套 。公司根據相關政策和市場發展有權適時進行調整配租價格,報經湖南衡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批準公告執行(收費標準詳見附表) 。
4.公租房區域內停車由管理中心統一進行管理,停車1小時內免費,12小時內按5元/次收取,24小時內按10元/次收取 。
5.物業服務費按照0.5元/㎡/月收取 。
6.水電費按照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局價格實時收取,動態調整 。
(二)租賃合同簽訂期限為3年 。租賃合同期滿,如需續租,須在期滿前3個月,承租人進行續租申請,并按規定程序審查、公示后,方能續租 。
(三)租賃合同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1.房屋的位置、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2.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內容+期限 衡山縣經濟開發區公租房租賃合同管理】3.租賃期限;
4.租賃保證金(押金)、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5.房屋維修責任;
6.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7.其他約定 。
(四)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之日,按經縣政府批準的租賃保證金收取標準一次性繳納租賃保證金,保證租賃行為的正常履行 。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無違約責任的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如有違約,可從保證金中抵扣應承擔的相關費用 。
(五)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共同申請人可按原租賃合同繼續承租,但需確定新的承租人,變更租賃合同,租賃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時間計算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