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回國人員落戶所需材料 九江市落戶政策

夫妻雙方均為在國外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華僑,或者一方為在國外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華僑、一方為外國人,其中國內出生的子女,可以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醫學證明》;
(二)父母在國外取得永久居留權或者作為外國公民的身份證件;
(三)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及親屬關系證明 。
本人出生在國外且具有中國國籍,父母一方或者雙方為中國公民,回國后可在父親或者母親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父母雙方均為在國外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華僑,回國后可以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國外申領的出生證明原件、具有資質機構出具的翻譯件,以及我國駐外使領館領事認證件或者我國締結條約認可的其他證明或者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書;
【九江回國人員落戶所需材料 九江市落戶政策】(二)本人回國使用的中國護照或者旅行證及父母回國使用的出入境證件 。本人不能提供中國護照或者旅行證的,由設區市(含)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向有關駐外使領館進行核實,對其國籍情況有疑議的,由設區市(含)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商有關駐外使領館進行國籍認定 。
(三)申報登記戶口地的居民戶口簿;
(四)未取得或者放棄國(境)外公民身份或者外國永久居民身份的聲明或證明;
國外或者境外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原件不能保留在公安機關的,應當在原件上注明已申報出生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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