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積金貸款條件匯總

南昌市公積金貸款條件
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二手房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2、有較穩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至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按《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6個月)以上,且對本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項目尚無提取使用過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4、公積金貸款用于在本市購買自住住房,必須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協議;
5、具有符合規定的購房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6、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擔保 。
商轉公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2、有較穩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至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按《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6個月)以上,借款人公積金賬戶必須保留半年以上余額;
4、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所購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5、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結清貸款;
6、申請商轉公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不高于所購房價款的50%(第二套房貸款余額不高于40%);
7、借款人簽訂委托提取協議;
8、原為組合貸款不能辦理商轉公;
【南昌市公積金貸款條件匯總】9、商轉公時不能辦理組合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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