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萊陽新市民住房保障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1月1日起 , 《萊陽市新市民住房保障實施細則》正式實施 , 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稱為新市民) , 納入住房保障范圍 。
根據《萊陽市新市民住房保障實施細則(試行)》:
申請住房保障的新就業無房職工 , 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城市居民常住戶口或持有合法有效的本市居住證;
(二)持有大中專院校畢業證書 , 自畢業起不滿5年;
(三)在本市依法注冊登記的單位工作 , 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辦理就業登記 , 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四)在本市無自有產權房屋且已租賃住房居住;
(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2160元 。
申請住房保障的外來務工人員 , 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本市居住證;
(二)在本市依法注冊登記的單位工作 , 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辦理就業登記 , 按規定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
(三)在本市無自有產權房屋且已租賃住房居住;
(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2160元 。
溫馨提示:
細則所稱家庭成員 , 是指申請人夫妻雙方及同戶口未成年子女 。其中 , 單身家庭申請的 , 家庭成員為申請人本人 。
細則所稱人均年收入 , 按申請家庭的可支配收入計算 。
【申請萊陽新市民住房保障需要滿足哪些條件?】細則所稱無自有產權房屋 , 其認定標準按照萊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萊陽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辦法的通知》(萊政辦字〔2020〕43號)有關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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