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市失業保險金申領指南 咸陽失業金申請及領取

咸陽市失業保險金申領指南
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 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 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 , 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作了規定 , 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 , 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 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 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 。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 , 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
3、已辦理失業登記 , 并有求職要求 。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 , 確認其資格 。須有求職要求 , 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 , 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
辦理材料1、本人身份證 。
2、所在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
3、《失業保險金申領卡》 。
辦理流程【咸陽市失業保險金申領指南 咸陽失業金申請及領取】1、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 書面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 , 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檔案等資料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 , 報管理其失業保險的經辦機構備案 。
2、失業人員自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送達之日起60日內 , 到經辦機構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 。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7日內 , 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并從確認后的次月起發放失業保險金 , 同時提供其他保險待遇 。
4.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接到失業申請之日起15日內 , 確認其是否應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員 , 自確認后的次月起領取失業保險金 。
注:由于單位過失致使失業人員無法辦理失業登記的 , 其失業保險待遇 , 由單位按照規定的標準和期限支付
辦理地點辦理地址:
咸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咸陽市渭陽中路6號市政府大樓八樓
電話:029-33210440
涇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北極宮大街涇陽縣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附近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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