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監護人公證材料 佛山辦理監護人公證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法定監護人公證材料 佛山辦理監護人公證材料】1、被監護人、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口簿等 。
2、如被監護人為未成年人的應提交如下材料:
(1)父母的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如父母離異的提交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或者法院生效的民事調解書或民事判決書;
(2)未成年人的出生證,若沒有出生證或出生證已滅失、內容不全或父、母與未成年人并非在同一戶籍檔案的,需補充提交《證明》,其主要內容:茲證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在出生,_______的父親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 。_______母親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 。該《證明》可由被監護人、監護人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村(居)委會/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安派出所/所在單位出具 。單位證明需附上能夠反映其親屬情況的檔案資料或履歷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
3、若被監護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植物人,則須提供法院宣告其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裁定書 。
4、與辦理監護人公證有直接關系的證明材料,如:購房合同、戶口遷移證明等 。
5、公證員根據個案認為應當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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