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職稱評定相關政策 大慶職稱評定流程

1、 個人申報
在接到上級文件后人事處起草評審通知下發到各部門 , 各部門匯總個人申請情況報送人事處 。
2 、資格審查
人事處對申報人的基本情況(包括任職年限、學歷、年度考核、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等)進行審查 。其中初職參評中職任職年限須滿四年 , 中職參評副高及副高參評正高任職年限須滿五年 , 若改評另多加一年 。
3 、填寫職稱評審表
人事處為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發放職稱評審相關表格 , 包括基本情況表、業務情況表(非高教系列人員填寫)、教學情況表(高教系列人員填寫)、科研情況表等 。破格人員另須填寫破格推薦表 , 引進人員另須填寫引進推薦表 。
4 、報送材料
參評人員將參評材料分類報送人事處、科研處、教務處 。其中基本材料報送人事處 , 論文著作等報送科研處 , 教學情況報送教務處 。
【大慶市職稱評定相關政策 大慶職稱評定流程】5、 量化打分
人事處、科研處、教務處對參評人員分別進行量化打分 。其中 , 非高教系列另安排述職 , 并由評委打分 。
公布量化打分結果 , 如有爭議 , 以書面形式向相關部門反映 。
6 、專家評審(推薦)
學校召開專家評審(推薦)委員會進行專家評議(高教系列中職、實驗系列中職為正式評審 , 其它為推薦) 。
7、 公示
專家評審(推薦)結果在全校范圍內公示 , 接受群眾監督 。
8、 推薦上報
經公示無爭議的推薦人員重新組卷上報省教育廳職改辦 , 參加各系列正式評審 。組卷材料包括:職稱評審表、現任資格評審表(由人事處提供)、破格及引進人員的破格或引進推薦表、職稱外語及計算機合格證、年度考核表(由人事處提供)、現任職稱證書、畢業證書、獎勵證書、科研成果、工作總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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