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長沙境外高校博士租房與生活補貼標準

長沙境外高校博士租房與生活補貼標準(最新)
更新時間:2022年4月29日
根據長沙人才政策45條規定 , 長沙境外高校博士租房與生活補貼標準如下:
【最新 長沙境外高校博士租房與生活補貼標準】1、對35周歲(含)以下畢業兩年內 , 落戶并在長工作的博士、碩士、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除外) , 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2萬元租房和生活補貼 。
2、對落戶并在長工作的境外高校博士畢業生 , 租房和生活補貼提高至10萬元 。
3、對市屬高校及市、區縣(市)屬公立醫院、中小學校編制內新引進的博士 , 給予同等租房和生活補貼 。
拓展信息:對35周歲(含)以下、新來長工作的博士、碩士畢業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除外) , 在長首次購房分別給予10萬元、3萬元購房補貼(境外高校博士畢業生不限年齡) 。對市屬高校及市、區縣(市)屬公立醫院、中小學校編制內新引進的博士 , 在長首次購房給予同等購房補貼 。
原文鏈接>>>長沙市爭創國家吸引集聚人才平臺若干政策(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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