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落戶配偶能隨遷嗎 積分落戶南京配偶可以隨遷嗎

積分落戶南京后,符合一定條件配偶也可隨遷:
獲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符合《》所列家庭戶落戶條件的,申請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落戶 。隨遷落戶的,按照公安部門戶口遷移的有關規定提交相應材料 。
即滿足:
申請人應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動產產權證明的住宅用房落戶,登記為家庭戶 。
不具備前款落戶條件的,可在直系親屬的具有不動產產權證明的住宅用房、政府提供給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賃性住宅用房、與單位辦理公有房屋租賃的住宅用房、本地房產管理部門發放公有房屋租賃證住宅用房落戶,登記為家庭戶 。
【積分落戶配偶能隨遷嗎 積分落戶南京配偶可以隨遷嗎】
達到規定分值的,可向本人擬落戶地區公安機關受理窗口遞交申請材料 。申請人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
申請積分落戶南京,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蘇省居住證》;
(二)正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累計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不少于12個月;
(三)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 。
辦理地點:
區公安機關應當設立積分落戶申請受理窗口,受理積分落戶的申請材料 。
受理時間:為法定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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