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材料 成都符合合法穩定住所成都市居住證辦理指南

符合合法穩定住所辦理成都市居住證
前置條件:
一、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本人或直系親屬租住住宅用房且辦理了租賃房屋登記備案﹔用人單位提供具有單位房屋產權的宿舍等 。
二、在居住地居住并開通過“一標三實”流動人口登記居住信息已滿半年
三、在實際居住地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辦理居住證 。
所需資料;
一、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可提供居民戶口簿) ;(原件和復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2張);
三、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
1、居住在自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供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 。(原件和復印件)
2、居住在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供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親屬關系佐證材料 ?!对蛷陀〖?
3、居住在自有祖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信息商要 。(原件和復印件)
4、居住在直系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信息商要、親屬關系佐證材料 。(原件和復印件)
5、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單位的房屋所有權證、與該單位鑾訂的勞動合同 。(原件和復印件)
相關名詞解釋
合法穩定住所:在本市范圍內登記、備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安置房、人才公寓、農村地區住房 。
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
1.城鎮地區的:房管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國土部門頒發的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信息查詢記錄;租賃國有直管公房的出具房管部門公房租用有效憑證;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內的公共租賃住房合同;職工租賃本單位自管公房的出具單位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及單位分房證明;安置房提供安置協議和派出所登記的居住信息;人才公寓提供住建部門有效憑證 。
2.農村地區的:是指已確權住房出具房屋所有權證;未確權有證住房出具農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證或成都市村鎮房屋所有權證;未拆遷無證住房由農村房屋主管部門進行核查;已安置但無證住房出具拆遷安置協議 。
單位或部隊經濟適用房佐證材料:購房合同 。
單位自建住房佐證材料:購房合同或分房證明 。
本市農村地區居民租賃城鎮地區成套住房佐證材料:經房管部門備案的租賃合同 。
直系親屬:本人的配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曾外孫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 。
【條件+材料 成都符合合法穩定住所成都市居住證辦理指南】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居民戶口簿、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出生醫學證明、收養證、親子鑒定書等證件,或法院裁決書、判決書、公證書等證明親屬關系的法律文書,或由檔案管理機關加蓋印章等證明親屬關系的個人檔案,或同時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民政部門查檔的離婚協議書可作為父母與子女的親屬關系佐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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