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沈陽簡化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解讀

一、提取要件
《通知》僅對簡化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提取公積金有關事項做出了說明 , 具體申請要件須根據聯網核查結果區別提供 。
(一)職工申請提取事項經聯網核查 , 可核查出以下有效信息的 , 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即可辦理提?。?br /> 婚姻信息、備案登記信息、不動產權信息、契稅繳納信息、銀行借貸及還款信息 。
未核查出的有效信息 , 職工仍需提供對應要件辦理提取 。
(二)職工申請提取事項經聯網核查 , 未核查出有效結果的 , 應提供如下要件:
現金購買我市自住住房的:
1、身份證(已婚提取申請人夫妻雙方均須提供);
2、《居民戶口簿》或《結婚證》(已婚提取申請人提供);
3、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提供)或《不動產權證書》(二手房提供);
4、《契證》(無《契證》的 , 須提供納稅申報表);
5、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提取申請人銀行儲蓄卡(須為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盛京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的Ι類儲蓄卡) 。
商業貸款購買我市自住住房的:
1、身份證(已婚提取申請人夫妻雙方均須提供);
2、《居民戶口簿》或《結婚證》(已婚提取申請人提供);
3、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提供)或《不動產權證書》(二手房提供);
4、銀行借款合同;
5、銀行還款憑證;
6、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提取申請人銀行儲蓄卡(須為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盛京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的Ι類儲蓄卡) 。
組合貸款購買我市自住住房的:
1、身份證(已婚提取申請人夫妻雙方均須提供);
2、《居民戶口簿》或《結婚證》(已婚提取申請人提供);
3、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提供)或《不動產權證書》(二手房提供);
4、銀行還款憑證;
5、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提取申請人銀行儲蓄卡(須為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盛京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的Ι類儲蓄卡) 。
二、提取時限
1.職工以現金購買我市自住商品房的 , 自簽訂登記備案購房合同之日起兩年內申請提取 。
2.職工以貸款購買我市自住商品房的 , 在償還貸款本息期內申請提取 。
三、提取額度
1.現金購買我市自住住房可提取額度不變 , 即本人及配偶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
2.貸款購買我市自住住房 , 首次申請提取的職工 , 可持銀行相關還款憑證(含提前部分還貸憑證)申請提取自償還貸款之日起已償還的全部貸款本息金額;非首次申請提取的職工 , 可持銀行相關還款憑證(含提前部分還貸憑證)申請提取當年還款本息額 。
首次申請提取條件以家庭為單位核準 。就同一房產 , 夫妻雙方如一方已提取過住房公積金 , 另一方尚未提取 , 新政執行后 , 未提取的一方應視為非首次提取 。
四、有關說明
1.2021年7月5日(含)后購買我市自住商品房的職工 , 須持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及相關要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 取消同一地址住房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與不動產權證并行的規定 。
2.2021年7月5日前現金購買我市自住商品房的職工 , 分兩種情況辦理:一是在2021年7月5日前未下發不動產權證的 , 2023年7月5日前持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及相關要件均可提取 , 超過期限的不可提;二是在2021年7月5日前已下發不動產權證的職工 , 按原政策執行 , 即持不動產權證書及相關要件 , 自不動產權證簽發之日起兩年內申請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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