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車牌競價要求 天津車牌競價申請條件

原政策內容
符合以下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參與申請以競價方式配置的個人小客車增量指標:
一是持有效本市居住證 , 近24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 。
二是已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件 。
三是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 或者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滿足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中登記為“達到報廢標準”或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中登記為“被盜搶”狀態滿3個月以上且承諾放棄申領被盜搶小客車其他指標條件 。
四是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車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領資格 。
五是2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行為 。
【天津車牌競價要求 天津車牌競價申請條件】階段性政策調整內容
2020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 符合以下條件的京、冀戶籍人員可參與申請以競價方式配置的個人小客車增量指標:
一是持有效本市居住證 。
二是已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件 。
三是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 或者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滿足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中登記為“達到報廢標準”或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中登記為“被盜搶”狀態滿3個月以上且承諾放棄申領被盜搶小客車其他指標條件 。
四是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車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領資格 。
五是2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行為 。
六是競得指標后需在本市購車 。
小貼士:政策調整后 , 京、冀戶籍人員如需申請以搖號方式配置的個人小客車增量指標 , 仍要滿足“近24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的審核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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