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沒交重慶工傷保險出現工傷怎么辦?

單位沒交重慶工傷保險出現工傷怎么辦?
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
【單位沒交重慶工傷保險出現工傷怎么辦?】拓展信息:
發生工傷怎么辦?

2.工傷認定
發生事故30日內,應由用人單位向參保區縣人力社保局工傷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發生事故超過30日,所在單位不申請的,職工或近親屬可在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3.勞動能力鑒定
認定工傷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需到所在區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初次鑒定 。
(單位或個人對結論不服,在收到初次鑒定結論15日內,可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
4.工傷待遇支付
工傷職工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待遇 。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解除勞動關系時一次性待遇、死亡待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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