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壽縣人才綠卡信息管理平臺 靈壽縣人才綠卡申請指南

(一) 申請條件
靈壽縣域內用人單位從市外、國(境)外引進到靈壽縣工作或創業的以下人才(人才類別):
1.全日制學士學位及以上優秀畢業生;
2.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引進的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和緊缺工種技師;
3.符合我縣產業發展需求 , 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具有某種特殊技能或專長的人才 。
第一類人才為2017年以后的應屆畢業生和2018年之后從靈壽縣外引進到我縣工作的優秀畢業生 , 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第二、三類人才為2018年之后從靈壽縣外引進到我縣工作的 , 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
特別提醒:2017年1月1日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申報人和2018年之后引進到我縣以職稱申請綠卡的申報人 , 除提交必備審核材料外 , 還需上傳畢業以來全部的繳納養老保險記錄單(養老保險記錄不得中斷超過6個月 , 如若超過需做出說明) 。
已持有石家莊市人才綠卡A卡、B卡的人才 , 憑卡可享受靈壽縣人才綠卡服務項目(資金補助項目按就高原則 , 不重復享受) , 不再發放靈壽縣人才綠卡 。
(二)申請程序
1.注冊和信息填報 。申請人可通過登錄靈壽縣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lingshou.gov.cn/)中的“人才綠卡信息管理平臺”(網站首頁下滑至專題滾動欄) , 跳轉至靈壽縣人才一體化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進行注冊和填報申請 。
2.資格審查 。申請人應先進行“人才信息填報” , 填報完成后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材料清單詳見“材料清單”)提交申請進行資格預審 。預審通過后名申請人點擊平臺首頁“綠卡申請”欄按提示下載打印《石家莊市靈壽縣人才綠卡申請表》(正反面打印) , 按下述“具體步驟”審核蓋章后 , 交縣人才綠卡服務窗口進行資格復審 。預、復審任一環節未通過的 , 請按審批提示補正相關證明材料后再次提交審核 。
具體步驟:
第一步 , 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申請人提交的各類材料進行初審 , 并在單位出具的材料和《申請表》上蓋章;
第二步 , 申請人單位為縣屬機關、事業單位的 , 將《申請表》報送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申請人單位為企業的 , 將《申請表》報送單位所在鄉鎮審核蓋章;
第三步 , 申請人將申請材料(包括人才綠卡申請表、網上申報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交縣人才綠卡服務窗口審核 。
注:申請表需黏貼1寸個人照(不限底色) , 其中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或鄉鎮黨(工)委意見處需加蓋公章、領導批示、簽字及日期 。
3.綠卡制卡 。通過資格審核的綠卡申請人 , 由靈壽縣人才綠卡服務窗口統一制發人才綠卡 。制卡完成后 , 將通過短信或電話通知方式告知申請人 , 請確保所留聯系方式正確、暢通 。
(三)申請人才綠卡需準備材料清單
網上申請時 , 需上傳2-12項材料原件掃描件或完整清晰照片(注意圖片順序 , 不可顛倒 , 不可使用網頁截圖或復印件) 。
特別注意:2017年1月1日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申報人和2018年之后引進到我縣以職稱申請人才綠卡的申報人 , 處提交必備的審核材料外 , 還需上傳畢業以來全部的繳納養老保險記錄單(養老保險記錄不得中斷超過6個月 , 如若超過 , 需做出說明) 。
1.《靈壽縣人才綠卡申請表》(一式4份 , 正反面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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