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3月1日開始辦理 截止到6月30日

年度匯算時間是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
其中: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如果在2021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
溫馨提醒:
1.為幫助納稅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通過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錯峰辦理,
2.建議納稅人盡量在約定的時間內辦理,以免產生辦稅擁堵,影響辦稅體驗 。
【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
經國務院批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有關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2021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3月1日開始辦理 截止到6月30日】(一)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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