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用人單位沒有按時提交工傷認定申請怎么辦?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有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
(1)受不可抗力影響的;
(2)職工由于被公安、檢察、法院等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請工傷認定的;
(3)申請人正式提交了工傷認定申請但因社會保險機構未登記或者材料遺失等原因造成申請超時限的;
【天津用人單位沒有按時提交工傷認定申請怎么辦?】(4)當事人就確認勞動關系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民事訴訟的;
(5)其他符合法律法規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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