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區2022年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函〔2022〕9號)、南京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2022〕4號)等文件要求,鞏固招生改革成果,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維護良好教育生態,助推義務教育“雙減”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工作,不斷提高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結合本區實際,現就2022年江北新區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方案,請認真貫徹執行 。
一、組織領導
南京江北新區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在新區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下進行 。教育和社會保障局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組,負責本區域內公辦、民辦小學招生工作的組織、管理、監督 。招生期間建立招生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地點設在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旭東路629號),其成員由教育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和各學校相關人員組成,統籌全區招生工作咨詢協調 。
二、劃定學區
按照“尊重歷史、結合實際、保證學位、相對就近”的原則,各公辦小學施教區由新區招生委員會劃定 。各小學要嚴格按照施教區范圍招生,切實保證本施教區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全部按時入學 。
三、核準計劃
公辦小學必須嚴格按照教育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招生計劃招生,民辦小學必須嚴格執行教育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的招生計劃 。各校須執行規定班額,每班人數不得超過45人 。如因施教區生源數較多,需要增加招生計劃,須向教育和社會保障局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變更 。
四、入學條件
(一)新生入學年齡應滿6周歲(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年齡的兒童入學 。
(二)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歷,由教育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 。
五、招生辦法
(一)公辦學校招生
1.施教區招生 。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入學原則上應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同一戶籍,且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產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僅為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定監護人)一致 。戶籍遷入和產權證辦理時間應在2022年3月31日以前 。
(1)施教區內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一致,屬下列情況之一并持有相應證明,按正常入學處理:
①本區戶籍適齡兒童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一方,并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出國定居的;
②父母離異,本區戶籍適齡兒童隨法定監護人,并在施教區常住的;
③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戶籍單立或隨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施教區常住,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雙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④本區戶籍適齡兒童自出生起即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戶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雙方在本市范圍內均未購買或未分配產權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常住且戶籍從未遷移過的 。
(2)有關入學審定中其他特殊情況,按照以下原則辦理:
①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家庭因拆遷原因尚未取得安置房,也未在本區購置房產,根據拆遷安置協議上安置所在地的施教區確定就讀學校;已在本區購置房產,則根據房產所在地的施教區確定就讀學校(是否拆遷以簽訂拆遷安置協議為準,拆遷安置協議簽訂時間截止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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