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經開區青年人才驛站入住公約

為保障入住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驛站的求職者有一個安全、清潔、舒適、安靜、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制定本公約:
1、每名青年每年有兩次申請入住機會,請確定好入住時間后至少提前3天進行申請 。
2、申請者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入住短信憑證在申請入住日14:00后,到驛站辦理入住手續,需支付200元押金 。
3、如申請者在申請入住日當天0點前取消入住申請,允許再次提交申請,但該行為限制提交次數為1次,超過次數則拒絕再次申請;如申請者在申請入住日當天0點后取消入住申請,或在申請入住日當天23:30前未完成報到的,取消入住資格并拒絕再次申請 。
4、辦理入住后,房間、床位由揚州經開區團委聯合人才公寓管理方統一安排,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調換 。如違反公安、應急防疫等部門相關要求,驛站有權拒絕人員接待 。
5、入住人員須愛護驛站內的公共財產,不損壞、不拆改,否則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采取進—步措施;驛站房間內發生消費由個人承擔 。
6、驛站均為無煙區,所有人員在驛站范圍內不得吸煙;嚴禁高空拋物,講究公共衛生,不在墻壁上亂寫亂畫、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洗手間、下水道不準亂扔雜物、紙張等以防堵塞;個人物品及床鋪須整齊整潔 。
7、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空調溫度設置過低等浪費現象;驛站內應保持安靜,嚴禁高聲喧嘩或發出噪音,22:00后不得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
8、驛站內禁止賭博及其他違法活動,嚴禁在驛站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違者取消住宿資格,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
9、來訪人員要事先登記、并查看有效證件,經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驛站,來訪人員不得留宿驛站,22:00后謝絕接待來訪人員 。
10、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取暖器等(除驛站配備的電熱水壺外) 。住宿期間,最后離開者要關好門窗、水電 。對于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
11、入住期間,個人財產及貴重物品應由本人自行妥善保管,出現丟失等情況由本人自行承擔責任 。
【揚州經開區青年人才驛站入住公約】12、自申請入住之日起,請入住人做好自身防疫措施 。入住時向驛站管理人員出示健康碼、行程碼,出行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 。
13、原則上每人每年可入住2次,每次可入住7天 。退房時間:每日中午12點前 。如有特殊情況、住宿期滿離開或中途搬走者,請提前致電前臺(0514-82222388)并做好登記 。逾期不搬走者,管理方將按規定處理 。
14、以上條款解釋權歸揚州經開區團委、揚州揚歆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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