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泰順縣什么地方可以放煙花爆竹?春節可以燃放嗎?


溫州泰順縣什么地方可以放煙花爆竹?春節可以燃放嗎?

文章插圖
泰順縣人民政府關于規范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的通告
為加強我縣煙花爆竹銷售燃放管理,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規范文明行為,防治環境污染,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安監總局令第65號)、《溫州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現就我縣規范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下列區域(地點)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內部;
(二)文物保護單位周圍50米以內;
(三)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安全保護區內;
(四)油汽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和其他重要消防單位周圍100米以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敬老院、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校周圍50米以內;
(七)建筑物的樓頂、陽臺、窗口、樓道、走廊等部位;
(八)山林、園林、城市綠地等重點防火區;
(九)各類零售、批發集貿市場內;
【溫州泰順縣什么地方可以放煙花爆竹?春節可以燃放嗎?】(十)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點周圍50米以內;
(十一)重要軍事設施周圍50米以內 。
二、羅陽鎮建成區除每年除夕至正月初六、元宵節允許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外,其他時間一律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
三、重要民俗活動、重大公共活動和其他重大傳統節日期間,經公安機關許可后,可在指定時間和地點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
四、除羅陽鎮建成區以外的區域及其它鄉鎮不設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但要嚴格遵守上述有關規定 。
五、本通告自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2021年1月16日發布的《泰順縣人民政府關于規范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同時廢止 。
泰順縣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