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春節桂林陽朔縣禁燃限放煙花爆竹通告


2023春節桂林陽朔縣禁燃限放煙花爆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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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朔縣公安局關于禁燃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加強春節期間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 , 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火災、爆炸等重特大事故,確保全縣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66號)和《桂林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全縣禁燃限放煙花爆竹區域范圍及有關規定通告如下:
一、禁放區域
(一)縣城東至縣城濱江路,西至鯉魚井社區龍岳路至響水路交叉路口,南至抗戰路十里畫廊大門、龍脊隧道紅綠燈、陽朔大橋 , 北至城西路口(原汽車北站)、神山路百里新村大門,上述范圍閉合線區域內為禁放區域(以下簡稱城區) 。
(二)除以上區域之外的下列地點 ,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國家機關辦公場所;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高速公路、軌道交通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軍事設施所在地;風景名勝區、山林、草原、草地等重點防火區;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旅館、商場、市場、文化娛樂體育場館等;輸變電設施以及環境自動監測設施安全保護區內;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
二、限放區域及燃放煙花爆竹時間
(一)除禁放區域或者地點以外,均為限放區域 。限放區域,可以在春節期間(農歷除夕至正月十六)每天早上6:00至次日凌晨00:30時間段內燃放煙花爆竹,其余時間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
(二)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151時,禁放區、限放區所有時段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
三、嚴禁銷售、燃放孔明燈
四、文明燃放煙花爆竹
【2023春節桂林陽朔縣禁燃限放煙花爆竹通告】避免酒后燃放煙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筑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內、屋頂、陽臺燃放或者向外拋擲煙花爆竹;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必須有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監護指導 。在可以燃放區域內,燃放距離不得小于煙花爆竹外包裝標明的燃放安全距離 。
五、處罰措施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區域或者地點,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或者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區域或者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或者地點的旅館、飯店、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等社會公眾活動場所的經營管理者 , 未履行勸阻或者報告義務,并發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對經營管理者處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罰款 。
2023春節桂林陽朔縣禁燃限放煙花爆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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