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區試點共有產權住房管理實施細則解讀內容

現就《順德區試點共有產權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分七章共35條 。主要內容如下:
(一)總則 。一是明確共有產權住房的概念,是納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的 。二是明確區屬各職能部門及鎮街的分工,共同負責做好本轄區共有產權住房工作 。三是明確共有產權住房由代持機構代表區政府持有共有產權住房政府份額,并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負責具體管理服務工作 。
(二)規劃建設與房源籌集 。一是明確了選址要求 。二是明確了土地供應的主要方式及房源籌集建設的方式 。三是明確共有產權住房以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為主及相關建設要求 。四是明確了資金和政策支持 。
(三)價格和產權 。一是明確了售價確定方式 ?!跋薹績r、競地價”等方式籌集的共有產權住房的銷售價格不高于出讓文件限定的銷售價格;其他方式籌集的銷售價格應綜合考慮建設成本及承購人購買能力等因素確定,單套銷售單價上下浮動比例不超過銷售均價10%;二是明確了產權份額確定方式 。承購人產權不低于50%,同批次銷售的同一項目的產權份額相同 。三是明確了在產權轉讓、退出、回購時,共有產權住房的銷售價格的確定 。
(四)申購、審核與配售 。一是明確了申購條件 。申購人已婚的無年齡限制,單身的應年滿30周歲;戶籍申購人具有本區城鎮戶籍滿1年且申購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區沒有宅基地及宅基地固化資格;非本區戶籍申購人申購前在本區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60個月(發生中斷、補繳情況的累計不超過6個月且相應的月份不計在內)且持有本區的居住證滿3年;申購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無本市的住宅且5年內在佛山市沒有商品房轉讓記錄 。二是明確了優先條件,符合申購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家庭優先配售供應 。三是明確了申購和審核程序,具體申請材料及審批環節均作明晰 。四是明確了配售程序,每批次房源供小于求時以搖珠方式確定購買人,不采用輪候方式 。選定住房后需簽訂共有產權住房購房合同 。
(五)約定和管理 。對共有產權住房使用、維修、退出、抵押、繼承、檢查進行約定,明確共有產權住房產權流轉實行封閉運行,房屋不得出租或出借,滿足住房限售年限申請轉讓的采用市場評估方式退出 。封閉式運行是指暫不允許承購人購買政府產權份額取得完全產權,承購人只能通過轉讓自持產權份額退出共有產權住房 。
(六)法律責任 。一是明確了購房人違規申購、使用、轉讓等情形的相關責任 。二是明確了政府部門和管理機構責任 。
(七)附則 。明確了實施細則的制定方式和施行有效期 。
二、《實施細則》制定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45號)
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試點城市發展共有產權性質政策性商品住房的指導意見》(建?!?014〕174號)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工作試點方案的函》(建保函〔2019〕220號)
4.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共有產權住房政策探索試點的通知》(粵建保函〔2018〕993號)
5.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六部門《關于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產權住房的指導意見》(粵建保〔2020〕123號)
6.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共有產權住房政策探索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佛府辦〔2020〕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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