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職工大病保險特殊人群待遇 中山市特殊病種待遇最新政策

中山職工大病保險特殊人群待遇
參保人出院當日為本市戶籍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重度殘疾人和返貧致貧人員,按以下規定享受職工大病保險待遇:
1.參加統賬結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大病保險年度累計起付標準為800元 。參保人住院和門診特定病種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后,同一醫保年度內個人支付的醫保費用累計超過800元至1600元以內的,由職工大病保險資金支付80%;超過1600元的部分,由職工大病保險資金支付85% 。不設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
【中山職工大病保險特殊人群待遇 中山市特殊病種待遇最新政策】2.參加單建統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大病保險年度累計起付標準為3000元 。參保人住院和門診特定病種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后,同一醫保年度內個人支付的醫保費用累計超過3000元至6000元以內的,由職工大病保險資金支付80%;超過6000元的部分,由職工大病保險資金支付85% 。不設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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