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紹興出生的新生兒辦理跨省落戶的材料要求

紹興新生兒入戶跨省市辦理材料要求如下:
辦理材料:
主要包括:
新生兒父、母《居民身份證》;
新生兒父、母《居民戶口簿》;
【在紹興出生的新生兒辦理跨省落戶的材料要求】新生兒父或母《結婚證》;
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
辦理條件:
在上海市,江蘇、浙江、安徽省全域內出生并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父母雙方或一方為四地戶籍居民,隨父或隨母在長三角區域家庭戶內申報出生登記的新生兒,其父(母)可在實際居住地向公安機關提出跨省(市)新生兒入戶申請,符合父母雙方為同民族、婚內出生等辦理條件的,即可跨省辦理落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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