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慶豐都小升初招生報名政策 豐都中學小升初

一、基本原則
(一)依法入學 。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滿6周歲及以上兒童,應當依法接受小學一年級教育 。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和條件不具備的農村校(點)的兒童入學年齡可適度放寬;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戶籍地學校提出申請,報縣教委備案,屬地黨政府和學校要對適齡兒童入學情況進行追蹤 。2022年小學應屆畢業生和未進入初中學校就讀的年齡小于18周歲的往屆小學畢業生,應依法接受初中一年級教育 。
(二)就近免試 。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不得以筆試、面試、面談等名義選拔學生,全面取消推優生、保送生、特長生等方式招生 。
(三)對口入學 。小學新生入學實行“三對口”,即學齡兒童與父(母)的戶口、房產證(正式購房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在對口學校入學 。農村地區以適齡兒童戶籍為主要依據,在屬地鄉鎮(街道)轄區對口學校就讀 。
(四)規范公平 。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校招收擇校生 。個中小學招生要完善公示制度、政策咨詢制度,實行“陽光招生”,做到信息公開、機會公平 。
二、入學方式
(一)城區學生 。
“三對口”家庭子女入學,按照“劃片招生、搖號招生”方式實施就近免試入學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兩為主和“將常住人口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將隨遷子女教育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的兩納入方式入學 。公租房、廉租房家庭子女入學,按照“三、招生辦法”第2條執行 。城市建設棚戶區改造搬遷及征地拆遷戶子女入學按照“三、招生辦法”第3條執行 。特殊群體家庭子女入學方式,按照“三、招生辦法”第6條執行 。
(二)鄉鎮(街道)學生 。
戶籍在農村的鄉鎮(街道)入學新生,憑戶口本、預防接種證明(可在開學后及時提供),在轄區學校依法入學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按照“兩為主”、“兩納入”方式入學 。
(三)殘疾學生 。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學生,在招生范圍內公辦學校隨班就讀 。有嚴重生理缺陷,但能適應學校學習及生活的殘疾學生,由屬地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可聯系安排到名山街道中心校培智班、社壇鎮中心校培智班、龍河鎮中心校培智班、縣實驗小學培智班及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適齡兒童、少年,由公辦學校按照“一人一案”的方式實施送教上門,納入學籍管理 。個別特別嚴重的殘疾兒童少年,依法辦理緩(免)學手續 。
(四)民辦中小學 。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搖號錄取 。
三、招生辦法
(一)城區學校
1.“三對口”家庭子女入學 。
一是戶籍對口,即適齡兒童與父母(監護人)戶口保持一致,戶籍遷入時間以當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為止;
二是房產對口,即房產證權屬(正式購房合同)與父母(監護人)保持一致;
三是居住地對口,即實際居住地與房產證(正式購房合同)保持一致 。
凡符合“三對口”入學條件的,在劃定的對口招生范圍的學校就近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無自購房的(以規資局出具的證明為準),自出生日起戶籍(含父或母)一道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務區常住的,視為符合“三對口”入學條件 。若不滿足“三對口”入學原則的,則根據實際居住地,縣教委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入學 。
2.公租房、廉租房家庭子女人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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