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東莞積分入學分值表 2022東莞積分入學納稅評分標準

為更好貫徹落實《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和《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精神 , 做好積分制入學“在本市納稅情況”積分項目的復核工作 , 現制定如下操作指引:
一、積分項目內容
家長方近3個納稅年度在東莞市內累計納稅情況(稅額以稅款入庫期計算 , 其中:近3個納稅年度是指當年申請積分制入學的前3個完整年度 , 如:2022年申請積分制入學 , 其稅額統計從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以此類推) , 本項目按不同年度不同積分規則計算積分 , 總分值上限不超過100分 。家長方申請積分入學前 , 應完成上一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 。
2019年1月1日起積分規則如下:
1.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稅款每滿1元積0.005分 。
2.經營所得:繳納的生產經營個人所得稅 , 稅款每滿1元積0.005分 。(經營所得含“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
3.投資在莞企業的投資者繳納利息、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由被投資東莞企業分配的利息、股息、紅利而繳納的利息、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稅款每滿1元積0.005分 。
4.其他類型個人所得稅繳納:繳納財產租賃所得個人所得稅 , 稅款每滿1元積0.005分 , 繳納財產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 , 稅款每滿1元積0.001分 , 偶然所得個人所得稅不積分 。
二、統計口徑
近3個納稅年度在東莞市內累計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以稅款入庫期計算) , 其中:近3個納稅年度是指當年申請積分制入學的前3個完整年度 , 2021年申請積分制入學 , 其稅額統計從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三、申辦、審核流程
今年積分制入學工作采用網上報名 , 申請人家長可以通過“莞家政務”APP , 莞家政務微信公眾號 , 東莞慧教育微信公眾號 , 東莞市教育局服務號以及廣東政務服務網東莞專區進去“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統一招生平臺”進行網上報名 。
目前稅務部門與市教育局實現了系統對接 , 實現系統自動反饋申請人的納稅情況 , 積分系統根據稅務部門統計的稅額及對應的分值自動完成評分 。如果家長方選擇不授權市教育局查詢納稅數據 , 需要家長方本人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或廣東省電子稅務局打印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 并提交給市教育局 , 進行人工審核 。
四、復核流程
如家長方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 , 可直接在積分系統或攜帶以下材料到申請地的稅務部門申請復核:
1.2018年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 , 2019年、2020年的經營所得 , 提供積分方的身份證原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網上申請復核只需上傳上述資料的原件圖片資料)
2.除第1點外的其他個人所得稅項目 , 提供積分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網上申請復核只需上傳上述資料的原件圖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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