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通奸案,真人真事,宋朝三大懸案


宋朝通奸案,真人真事,宋朝三大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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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通奸案,真人真事,宋朝三大懸案】
宋朝通奸案,真人真事,宋朝三大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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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講一個發生在宋朝的關于通奸的故事 。不是說西門慶與潘金蓮,而是真事 。
宋朝通奸案,真人真事,宋朝三大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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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元豐四年(1081),京城發生了一起鬧得沸沸揚揚的官員通奸案 。判登聞檢院(相當于直訴法院院長)王珫與他的兒子王仲甫,被人告發跟大理評事(最高法院的法官)石士端之妻王氏通奸 。通奸本就是令人不齒的行為,父子二人與同一個女子私通,更是讓人瞠目結舌 。
臺諫官自然要發起彈劾 。神宗皇帝于是詔“付有司劾治”,由大理寺調查王氏通奸一事 。最后調查屬實 , 法官建議將王珫免職,不過宋神宗赦免了對王珫的罪罰,“許令厘務”,即類似于“留職察看” 。但王珫“略無愧恥 , 遽請朝見”,大搖大擺上班 。
御史朱服很看不過眼,又上書彈劾,說王珫“父子同惡,行如禽獸”,這樣的人怎么還可以當直訴法院的領導?應當將他“投棄荒裔,終身不齒” 。在御史的堅持下,神宗皇帝不得不將王珫除名罷官,“放歸田里”。時為元豐四年六月 。
事情本應到此結束,但大理寺在審訊王珫父子與人通奸一案時,有涉案人供稱,宰相王珪的兒子王仲端,也與石士端妻王氏有奸(怎么都姓王?) 。不過大理寺的法官大概覺得不可信,也可能不想節外生枝,并沒有采信這一供詞 。
知諫院舒亶輾轉得到信息 , 當即上書宋神宗:“(王)珫父子事連(王)仲端甚明 , 有司以故觀望,不敢盡理根治” , 請徹查清楚 。
舒亶當時并非在大理寺供職 , 他是從哪里得知王仲端被人供出來一事的呢?這事兒說起來有些復雜 。我們從頭說起 。
原來,主審王珫一案的法官 , 是大理寺丞王援 , 他的上司是大理少卿朱明之 。朱明之與翰林院學士王安禮是親家 , 又知道王安禮與宰相王珪有隙,一直想找個機會打擊王珪 。恰好大理寺在審鞫王珫父子通奸案時,獲得王珪之子王仲端涉案的供詞 。朱明之得知,覺得機會來了,便暗示王援:將案子做實,你不用怕王珪,我們都給你撐腰 。
朱明之是王援上司,而且王安禮以前也提攜過他,因此,王援決定迎合朱明之之意,協助其打擊王珪父子,于是收集、捏造了一些王仲端涉及通奸案的證詞 。朱明之自己也給皇帝打報告,附上王援提供的證詞,說王仲端跟通奸案有些牽連 。
退朝后回家,朱明之故意在妻子面前說:皇上聽說王仲端也涉嫌通奸,非常生氣,要求深究 , 嚴懲不貸 。朱妻是王安禮的侄女,她又將丈夫的話告訴了堂兄、王安禮之子王枋;王枋則將這話傳給了在京等待安排工作的前權漳州(今福建漳州)軍事判官練亨甫;練亨甫與知諫院舒亶相識,正期待舒亶引薦他呢,得到這一情報 , 立即又告訴了舒亶 。
由此可見,那朱明之很有心計,不但偽造了神宗皇帝的批示,并將偽造的批示巧妙地傳播出去,“意欲傳達言事者以聞” 。他的目的達到了,舒亶果然立即上書彈劾王仲端 。
此時,王仲端“亦自訴”,要求朝廷查個水落石出,還他清白 。宋神宗便詔大理寺繼續審鞫王氏通奸案,又“命內侍馮宗道監劾” 。時為元豐四年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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