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 河海大學研究生獎學金政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吸引優質生源,激發研究生刻苦學習、潛心科研、全面發展,促進高層次人才培養,持續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國家相關精神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四三三”獎助工程計劃,分為獎優、助學、解困三部分 。其中,獎優包含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專項獎學金、學費減免獎勵;助學包含國家助學金、學校助學金、三助崗位津貼;解困包含國家助學貸款、特困補助金、新生綠色通道 。
第三條 獎助學金申請對象為全日制脫產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等除外),直博生、碩博連讀生應根據當年所修課程的層次階段確定身份參與評定 。所有參評對象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
第四條 學校根據“公開、公平、公正”和“堅持標準、獎優勵勤”的原則,按照“學生申請、學院評審、學校審定”的程序組織獎學金評定工作 。
第二章 國家獎學金
第五條 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 。
第六條 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博士生30000元/生·年,碩士生20000元/生·年 。
第七條 國家獎學金指標根據國家下達給學校的總名額,按照各學院(系)參評對象人數,由研究生院按比例下達至各學院(系),并向基礎學科和國家亟需的學科(專業)適當傾斜 。
第三章 學業獎學金
第八條 學業獎學金用于獎勵勤奮學習、表現突出、潛心科研、積極進取的研究生 。
第九條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設一等、二等、三等三個等級,各等級標準及控制比例見表1 。
表1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設置
階段
等級
標準
比例
第一學年
一等
18000
40%
二等
12000
【河海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 河海大學研究生獎學金政策】50%
三等
10%
第二、三學年
一等
18000
40%
二等
12000
50%
三等
600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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