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外回南京最新規定 外省返南京人員規定

根據2022年5月14日健康南京發布《關于調整近期疫情防控政策的通告》,江蘇省外回南京要求如下:
【江蘇省外回南京最新規定 外省返南京人員規定】所有市外來(返)寧人員應提前向目的地單位、社區(村)或酒店報備 。
1、對江蘇省內外全域無中高風險地區及14天內無本土疫情的設區市來(返)寧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即可自由流動,若無陰性證明則需進行核酸檢測并登記相關信息 。上述人員在抵寧后48小時內需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
2、對14天內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縣(市、區)來(返)寧人員,執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 。
對14天內有本土聚集性疫情設區市的其他縣(市、區)來(返)寧人員,開展14天健康監測 。
3、對14天內有本土散發疫情所在縣(市、區)來(返)寧人員,開展14天健康監測;對14天內有本土散發疫情所在設區市其他縣(市、區)來(返)寧人員,落實7天健康監測 。
4、對中高風險地區來(返)寧人員、與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軌跡交叉人員繼續落實“14+7”管控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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