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禁止將校外培訓納入家庭服務 禁止發布“家庭教師”招聘信息


教育部:禁止將校外培訓納入家庭服務 禁止發布“家庭教師”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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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聞采訪人員 粟裕
【教育部:禁止將校外培訓納入家庭服務 禁止發布“家庭教師”招聘信息】12月13日,封面新聞采訪人員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等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見》,其中明確禁止家政服務企業將校外培訓納入家庭服務,嚴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為 。加強對招聘網站、家教網等的監管,禁止發布“一對一”“眾籌私教”“家庭教師”等校外培訓招聘需求信息 。
意見指出,加強對重點場所和重點網站的防控 。充分發揮社區(村)的綜合管理功能,將學科類隱性變異培訓防范治理納入社區街道網格化綜合治理體系,減少違規培訓發生 。構建街道(鄉鎮)、社區(村)動態排查機制,建立包保責任制,防止隱匿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場所開展違規培訓 。
強化房屋產權人、受委托管理單位的管理責任 , 明確不得將房屋租借給無資質機構或個人開展校外培訓,并依托樓長開展網格巡查,防范在商務樓宇和出租房屋發生違規培訓 。
強化對重點機構和人員的防范 。各地要綜合研判分析本地區可能開展違規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和個人類型 , 建立防范違規的重點機構和個人清單 。對轉型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加強跟進指導,鼓勵給予政策支持,幫助機構實現轉型發展 。緊盯托管服務、違規組織競賽、中高考志愿填報咨詢等相關機構 , 加大招生入學等重要節點的提醒提示和檢查巡查 。
意見強調,深化對學生家長的教育引導 。積極引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 , 樹立正確的教育理念 , 履行好家庭教育責任,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時間,不參加校外培訓 。針對隱性變異突出問題 , 相關部門及時向社會發布公告和預警提示,引導家長防范違規培訓 , 避免群眾利益受到損害 。
通過家長會、家訪、告知書、致家長的信等多種形式,引導和鼓勵學生及家長不參與、不組織、不支持違規培訓 。社區(村)要結合實際,開展多種形式的公益性校外實踐活動,引導學生合理利用課余時間,確保身心健康 。
意見還指出,完善多部門聯合開展的明查暗訪工作機制,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通過“日查+夜查”“聯檢+抽檢”等形式,定期開展拉網式巡查檢查 。抓住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時間節點,部署排查檢查和專項治理 。對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進行管控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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