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理指南附入口

一、申請條件
養老保險關系已停保且養老保險繳費無欠款,原參加農民工雙低養老保險的需先辦理繳費補足后方能辦理轉出 。
二、申請材料
居民身份證或社保卡
【杭州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理指南附入口】三、申請入口
1、國家社保服務平臺門戶網站(點此進入)
2、掌上12333”手機APP
四、申請流程
①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
②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
③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
④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
五、待遇領取地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
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
①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
②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
③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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