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國實行初稅畝,這一稅制改革 魯國實行“初稅畝”的制度


魯國實行初稅畝,這一稅制改革 魯國實行“初稅畝”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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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國實行初稅畝,這一稅制改革 魯國實行“初稅畝”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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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中華民族以農為本,農業起源早,農耕時間長,是舉世聞名的農業古國 。但是提起中國古代耕地面積的確定和核算,特別是關于“畝制”的問題以及中國究竟是何時建立了封建地主制度,古籍記載歷來不一,學術界各執一說,沒有統一的定論 。
封建地主究竟何時出現,現在比較流行的說法是魯國“初稅畝”的建立,確立了中國奴隸制經濟的崩潰,亦是封建主義經濟的開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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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魯宣公15年(公元前594年),魯國宣布實行賦稅制度改革,廢止了當時原本以井田制為基礎的勞役地租,實行以勞動者世紀耕種的田畝多少以征收稅金的金新制度 , 史稱這一制度為“初稅畝” 。
對于這一制度的確立 , 史學界主流學者普遍認為它的出現具有劃時代意義 , 同時也標志著封建地主制度的正式確立 。然而,衡量一種制度是否具有劃時代性質,主要是衡量其是否能標志著生產關系的最終變革 。
【魯國實行初稅畝,這一稅制改革 魯國實行“初稅畝”的制度】因此 , 部分學者提出了不同意見 。一部分學者認為 , “初稅畝” 是在“籍”(勞役地租)之外,又加上了“稅”(實物地租),實際是一種變相的雙重剝削,農民的負擔只會更重 。因此,“初稅畝” 并不具有出現初有地主的現象,也不是封建主義經濟的開端 。
另一種意見認為,“初稅畝”只是一種課征方式 , 并不體現生產關系的變革 , 因此不具有劃時代意義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初 稅畝”只是記述了剝削方式與數量的變化,并無所有制變更的跡象 ,  剝削的性質、生產關系的類型并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 。
類似的爭議還有很多.但無論如何.“初稅畝”的出現,確實可以標志中國封建主義地主經濟的原始萌芽,正如郭沫若所言:
在那個時代,田制、器制、軍制、官制,一切都在隨著時代的改變碰變 。”
無論任何變化,都是當時社會經濟、政治發展的產物 , 因此了解地主經濟的起源 , 對于正確認識中國古代經濟史和農業發展是極為有利的 。毫無疑問,“初稅畝”的出現,已經具備了值得讓中國史學界重視的基本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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