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022 長春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021

申領條件及計發標準: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發生失業但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或此期間內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可申請6個月失業補助金,失業保險實際繳費1年以上(含1年)的,標準為1353.60元/月;失業保險實際繳費不足1年的,標準為846元/月 。
失業補助金自申請當月計發,按月發放,與以往領取的失業補助金合并計算,最長可享受6個月 。
申領期限及方式:
符合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通過“長春社會保險”微信小程序【業務辦理】中【個人失業待遇申領】模塊申請 。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的失業人員符合申領條件的也可通過社保掌上辦申領失業補助金

長春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022 長春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021

文章插圖
“長春社會保險”微信小程序
下列情況不能申領失業補助金:
1、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
2、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
3、死亡
4、應征服兵役
5、移居境外
6、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長春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022 長春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021】7、被判刑收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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