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醫藥高新區第二實驗幼兒園2021年秋學期招生公告

泰州醫藥高新區第二實驗幼兒園2021年秋學期招生公告
01招生人數
招收90名小班適齡兒童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02招生對象
1.第一批次:祥龍小區適齡兒童 。
持有產權證、戶籍及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居民子女;或者能夠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契稅發票、拆遷協議的居民子女 。持證人是幼兒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樣有效 。(以上各類證件時間截止為2021年7月11日) 。
2.第二批次:明珠街道轄區適齡兒童 。
持有產權證、戶籍及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居民子女;或者能夠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契稅發票、拆遷協議的居民子女 。持證人是幼兒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樣有效 。(以上各類證件時間截止為2021年7月11日) 。
3.第三批次:高新區戶口適齡兒童 。
幼兒及其監護人均具有高新區戶口的幼兒(戶口辦理時間截止為2021年7月11日) 。
4.第四批次:外來務工人員子女 。
幼兒監護人持有高新區暫住證(暫住證時間截止為2021年7月11日) 。
注:按招生批次依次招生,招滿為止 。
03招生時間
2021年7月12日(周一)—7月13日(周二)
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2021年7月12日(周一) 8:00——17:00
第一批次(祥龍小區居民子女)
第二批次(明珠街道居民子女)
第三批次(高新區戶籍幼兒)報名登記,過期不再予以辦理;
2021年7月13日(周二) 8:00——17:00
第四批次(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報名登記,過期不再予以辦理;
(如第一、二、三批次人次超計劃,則不接受第四批次登記)
04招生地點
泰州醫藥高新區第二實驗幼兒園
05 報名條件
報名需提供證件:
(1)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契稅發票、拆遷協議等原件和復印件(持有者須為適齡幼兒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
(2)適齡幼兒及監護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
(3)幼兒預防接種證、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
(4)幼兒一寸彩色近期照片一張 。
(5)幼兒監護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
(6)幼兒監護人高新區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
(第一、二批次需提供1.2.3.4.5項證件;第三批次需提供2.3.4.5項證件;第四批次需提供2.3.4.5.6)
注:
* 錄取順序按批次進行,額滿為止 。
*如登記幼兒人數少于或等于前一批次剩余招生計劃數,則全部錄取入園;如登記幼兒人數超過前一批次剩余招生計劃數,則采用電腦抽簽的方法錄取 。
*報名登記結束后幼兒相關材料原件暫留幼兒園,家長領取“登記號”(不分先后) 。
*如發現同一幼兒同時報兩所及兩所以上幼兒園、有更改幼兒年齡、偽造證件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核實,隨時取消錄取資格 。
06 公開抽簽
1.時間:7月14日9:30 。
2.地點:高新區第二實驗幼兒園多功能廳 。
3.每個家庭限來1人,憑“招生入場券”入場(“招生入場券”即為抽簽號,不得遺失、涂損) 。
4.幼兒園公開抽簽工作將接受泰州醫藥高新區科教局、泰州醫藥高新區信訪局或各鎮街(街道)監督并全程攝像 。
07公布結果
7月14日16:00前,幼兒園將在幼兒園門口公布錄取幼兒的名單 。
7月15日家長憑“登記憑證”和監護人身份證領取錄取通知書和材料原件,截止時間為7月15日17:00 。
08收費標準
根據《關于調整泰州市區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通知》(泰發改發﹝2020﹞288號)文件要求,經泰州醫藥高新區科技教育局、財政局及物價部門審核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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