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人才生活補貼申請指南 宿遷市就業補貼

宿遷人才生活補貼申請指南 宿遷市就業補貼

申請條件:
1、申請人才生活補貼的各類人才應為當年度從市外新引進(不含縣區間流動) 。
2、全職就業人才應與引進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 , 并在本地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
3、自主創業人才須為企業主要負責人 , 所在企業實收資本中貨幣投資不少于30萬元 , 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東 , 且已完成注冊登記、社會保險參保繳費等相關手續 。【宿遷人才生活補貼申請指南 宿遷市就業補貼】

申請方法:
人才生活補貼政策從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采取網上辦理、隨時申報 。
人才應自在宿遷市中心城區繳納社保之日(創業人才應自企業創辦之日)起1年內通過手機端關注“宿遷英才”微信公眾號或電腦端登錄宿遷黨建網、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點擊宿遷人才服務“云平臺”專欄,進行在線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材料:
身份證、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流水,以及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或職稱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等相關材料;
申請創業類人才生活補貼時需提供身份證、營業執照、驗資報告、公司章程、企業社保證明和納稅證明 , 以及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或職稱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等相關材料 。
服務電話:0527-8435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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