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甌海對入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人員有什么要求?

溫州甌海對入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人員有什么要求?

溫州甌海對入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人員有什么要求?
答:甌海區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在溫州市區無房且在甌海區穩定就業的新市民、青年人 , 特別是在甌海區范圍內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和創新創業人員等群體 。申請對象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本人及配偶在溫州市區無住房 。本人及配偶購買新建商品房(預售商品房)的,在新建商品房(預售商品房)交付前,按無住房計入;

(二)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以上;
(三)以用人單位名義依法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或個人所得稅連續3個月以上 。
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應不高于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80%,具體標準可根據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所在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 。租賃期限應不超過5年,因特殊原因確實需要繼續租住的 , 續租期限不超過3年,租金標準不低于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80% 。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由項目投資主體或運營管理主體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定期評估,或依據政府發布的參考價格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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