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材料+補貼標準 中山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補貼辦理指南

條件+材料+補貼標準 中山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補貼辦理指南

中山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補貼辦理指南(條件+材料+補貼標準)
在本市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所有股東均為法人股東的企業除外)吸納就業 , 按其吸納就業人數(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且申請補貼時仍在本企業就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除外),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 , 總額最高3萬元 。
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創企業的,只有一家可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相同登記注冊地址的不同初創企業,帶動相同人員就業的,只能有一家企業申請一次補貼 。
【條件+材料+補貼標準 中山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補貼辦理指南】
申請條件
創業培訓機構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開班申請,經批準同意組織城鄉各類勞動者(非畢業學年的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除外)開展免費創業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 。

辦理材料
(一)《創辦企業培訓補貼申請表》、《創辦企業培訓補貼花名冊》;
(二)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開班的批復復印件;
(三)學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四)學員的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
(五)學員簽名的花名冊;
(六)創業培訓機構的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其他證明資料)復印件 。
辦理地點
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事窗口 。
辦理機構
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辦理時間
材料齊全的受理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
聯系電話
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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