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急需緊缺人才獎勵申請材料

南寧市急需緊缺人才獎勵申請材料

符合獎勵條件人員的申報材料應當由相關企業在每年7月31日前向“一站式”服務中心提交 。
(一)首次申請的申報人,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
1.南寧市急需緊缺人才獎勵申報表;
2.申報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與所在企業簽訂的勞動(勞務)合同(復印件)、任職文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

3.人民銀行出具的申報人的個人信用報告;
4.申報企業的組織架構圖(復印件) ;
5.申報人所在企業出具的申報人廉政及違法違紀情況說明 。上述文件材料注明為復印件的 , 需在復印件.上加蓋企業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
(二)對第二、第三年申報獎勵資金的申報人,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

1.南寧市急需緊缺人才獎勵申報表;
2.申報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3.人民銀行出具的申報人的個人信用報告;
4.申報人所在企業出具的申報人廉政及違法違紀情況說明.

5.申報人在職證明 。
“一站式” 服務中心收到申報材料后,將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形式審查 。企業遞交材料不全的,通知企業補充提供所缺材料 ?!耙徽臼健狈罩行挠诿磕?月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形式審查后的材料分別報申報企業所屬的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初審工作原則上要求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初審通過后,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將獎勵名單報急需緊缺人才獎勵評審小組辦公室,評審小組辦公室就申報人入職年度的上一年社保繳納情況征求市人社局意見,市人社局原則上要求在5個工作日內回復意見 。
【南寧市急需緊缺人才獎勵申請材料】急需緊缺人才獎勵評審小組將征求意見后的名單在其成員單位官方網站予以公示7日 。公示期內若有異議的,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核實并解釋,若無異議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獎勵確認的,按規定實施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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