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青島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支付辦法按現行規定及標準執行 。具有生育服務資質的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可以進行妊娠診斷、檢查、分娩、流引產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對符合規定的聯網結算生育醫療費用 。
(一)生育醫療費用聯網結算
參保職工應持本人社會保障卡、結婚證和生育服務手冊(或個人承諾書),刷卡確認享受生育醫療待遇資格 。
1.計劃內生育
女職工因妊娠和分娩在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 , 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月與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結算,超出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和支付標準的部分由個人負擔 。【青島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1)早期妊娠檢查
市內三區及嶗山區、城陽區參保職工應先到市或區定點婦幼保健機構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其他區、市參保職工可到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 。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只負擔一次早期妊娠檢查費用 。
(2)中、晚期妊娠檢查
女職工持《孕產婦保健手冊》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中、晚期妊娠檢查 。多次妊娠檢查可在不同的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并按規定結算 。

(3)分娩
可自行選擇在我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分娩 。
2.計劃生育手術
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絕育術后的復通手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 符合生育醫療費支付范圍的,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予以支付 , 超出部分個人自負 。

3.生育診療費撥付
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應于每月10日前將需結算人員的診療費填制生育診療費結算匯總表,報送所在區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報送情況進行審核,核定各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結算額 , 出具生育診療費撥付單、生育診療費結算匯總表 , 并撥付基金 。
(二)生育醫療費用手工報銷及支付
參保職工異地生育或因故未能聯網結算的(包括門診檢查及計劃生育手術等),于出院后由單位或個人到各區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保工作站辦理生育醫療費手工報銷,審核后將報銷待遇發放至參保職工社保卡金融賬戶或指定銀行賬戶 。
辦理生育醫療費用手工報銷需攜帶以下材料:
能夠查詢到共享信息的,應提供社會保障卡,出院記錄(診斷證明),門診病歷原件及復印件,醫療費有效票據憑單,住院、門診費用清單,對個別難以確定是否納入生育待遇支付的費用 , 可通過查看住院病歷等途徑解決;無法查詢到共享信息的 , 還應提供結婚證 , 生育服務手冊,出生醫學證明 , 不能提供上述有關材料的可提供書面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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