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經營 武漢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對象認定指南

個體經營 武漢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對象認定指南

武漢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對象認定(個體經營)如何辦理
一、申請對象及條件
1、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 。按照規定進行了失業登記,半年以后從事個體經營的人員 。
2、零就業家庭、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按照規定進行了失業登記并認定為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或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之后從事個體經營的 。

3、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校期間或離校后從事個體經營的人員 。
4、脫貧人口 。納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脫貧人口中從事個體經營的人員 。
二、申報材料

個人填寫《武漢市享受個體經營稅收政策對象認定申請》(A4規格,1式1份,初次申請時提供,可在武漢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下載),提供以下申報材料(可通過網絡核驗的不再要求提交 , 暫無法通過網絡核驗的需提交):
【個體經營 武漢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對象認定指南】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擬留復印件;
2、(就業創業證)原件 , 擬退件;
3、兩寸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片1張(通過系統認定后,打印的(武漢市享受個體經營稅收政策對象認定表)中需粘貼) 。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 擬留存復印件;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學籍證明原件,擬留件 。
三、文件依據
1、《關于做好就業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有關工作的通知》(武人社辦[2016]51號)
2、《關于做好享受創業就業稅收扶持政策重點群體對象認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辦[2018]3號)
3、《關于享受創業扶持就業扶持稅收政策重點群體對象認定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武人社辦[2019]12號)
四、辦理流程
五、經辦機構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