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標準 武漢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合并指南

待遇標準 武漢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合并指南


【待遇標準 武漢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合并指南】從2020年1月1日起,武漢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保兩項保險合并實施 。合并后,在職職工的基本醫保個人繳費費率仍為2%,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
“兩險”合并不是取消生育保險
“兩險”合并,并不意味著我們常說的“五險”變成了“四險” , 更不是取消了生育保險 , 而是管理層面上的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是保障職工社會保險待遇、增強基金共濟能力、提升經辦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 。這一舉措將實現統一參保登記 , 統一基金征繳和管理 。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 。

“兩險”合并后不增加職工繳費費用
“兩險”管理合并,合并實施后,隨單位參加武漢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并辦理兩種保險參保登記 。合并實施前,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已辦理基本醫療保險而未辦理生育保險參保登記的 , 醫保經辦機構應直接增加生育保險險種,確保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同步參保 。

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納費率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8%)和生育保險(0.7%)繳費費率之和(8.7%) 。靈活就業人員不參加生育保險 。個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不變 。
“兩險”合并后職工生育待遇沒有變化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符合生育政策的生育醫療費(包括產前檢查費,分娩醫療費)、計劃生育的醫療費(包括職工因計劃生育實施放置 , 取出宮內節育器,人工終止妊娠,輸卵管、輸精管結扎手術等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

生育津貼,以參保女職工分娩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由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撥發給用人單位,用于支付女職工在產假、計劃生育休假期間的工資 。
“兩險”合并后,職工生育待遇沒有變化 。
男職工未就業配偶僅可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新參保單位的職工繳費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生育保險待遇 , 其中新參保單位職工的生育津貼,須在用人單位連續繳費滿6個月后,由醫保經辦機構支付給用人單位 。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前參加生育保險的 , 其生育保險的連續繳費時間合并計算 。
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未就業配偶只享受生育醫療費用 , 不享受生育津貼 。享受其他保險或參加了外地醫保的,生育時只能享受一種保障待遇 。
參保職工失業前,用人單位已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其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享受生育醫療待遇 , 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享受醫療保險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員,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其未就業配偶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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