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城西區家屬隨軍落戶辦理指南

西寧市城西區家屬隨軍落戶辦理指南

西寧市城西區家屬隨軍落戶辦理指南
具有本省戶口,符合隨軍條件的 , 允許軍人配偶及其子女落戶 。
家屬隨軍批復超過一年尚未落戶的,需提供所在部隊開具的服現役證明文件;
【西寧市城西區家屬隨軍落戶辦理指南】所需材料:
1.原戶口所在地戶口簿;

2.任職命令、隨軍批復及家屬隨軍報告表;
3.結婚證;
4.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母(父)子(女)關系證明或出生醫學證明 。
省內未成年的女士官子女,可以遷至女士官駐地落戶;女士官調動或者退役至駐地以外安置的,其在原駐地落戶的未成年子女應當隨遷 。
所需材料:填寫《戶口遷入西寧市區審核表》,
附:
(1)士官證;
(2)結婚證;
(3)未成年子女的戶口簿,戶籍登記為非父(母)子(女) 關系的須有戶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或出生醫學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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